2020年8月6日,我院召开县公安局局长、检察院检察长、法院院长“三长”联席会议,针对刑事案件定性、认识不一致等问题会商研讨。县检察院检察长邵新建主持会议,检察院分管刑检业务副检察长、案件承办人员及公安侦查人员参加会议。

会上,案件承办人汇报了争议案件的案件基本情况、争议焦点及上级院的意见,全体与会人员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了研讨,发表了各自对案件定性的观点。
会议要求,一要加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,确保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应享的权利。二要加强对办案期限的掌握,能够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,要做到快速侦查,快速审查,快速审理。三要主动承担社会调查的职责,侦查机关通过侦查,认为可能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的案件,在侦查阶段要委托当地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,以便案件快审快判。四要提升补充侦查的能力,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提纲和期限要求,快速、高质量的补充侦查案件材料,尽可能减少退查程序,节约司法资源。
公检法“三长”联席会议的召开,进一步深化公检法三家的沟通协作,形成良好、有效的交流互动平台。经研讨,统一了案件办理执法理念,提升了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,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,保证办案质量,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